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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案件由哪个法院受理

问:无法协议离婚,应当到哪个法院去上诉,哪个法院会受理我的案件?律师

这是当事人经常提问的法律问题,实际上准确的说应当是应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上诉是对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不服再上诉),这是关于法律管辖的问题。离婚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受理,除了级别管辖外,接下去要解决地域管辖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地域管辖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律师

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可适用特别管辖规定,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主要有:

对不在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律师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律师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律师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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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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