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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不离婚后到单位吵闹是否可再次起诉

穆女士和丈夫感情不和,原因是丈夫失业后一直不去找工作,在家附近的麻将馆天天打麻将,要不就是在家看股票,在附近闲逛。穆女士认为去上班未必能赚大钱,但至少可以挣得一部分资金保证家庭温饱。而丈夫认为自己每天在麻将馆也能赢五六十元,多的时候可以赢上百元。炒炒小股票每月也能有一千多元收入,在上下班时间开电瓶车接送客户每月也有数百元的收入。这种日子比上班好多了,如果上班自己学历低又没有特长,工资并不高。律师

后来穆女士要求离婚,丈夫不同意,穆女士就起诉到法院,第一次起诉后因双方之前没有重大矛盾,丈夫也同意去找工作,故而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并没有判决离婚。律师

收到离婚判决后,穆女士认为涨幅在离婚判决后,三次到自己的工作单位闹事,影响到了她的工作。这属于新问题、新情况,她可以不受判决离婚后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的规定。但法院的立案庭却认为穆女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在未满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的,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新情况、新理由,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关于判决后当事人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规定,故而不予立案。找到法院拒绝的穆女士没了办法,在朋友的推荐下找到了沈洁律师,希望沈律师可以办理代为立案。律师

沈律师认为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也是正常的。所谓的新情况、新理由是指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过程中还没有出现,但在原告撤诉、判决不予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又出现新的情况,这些情况足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新情况一般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比较严重的情况。穆女士的丈夫到她单位楼下吵闹,并没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穆女士,故而不能构成可以重新起诉的新情况、新理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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