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咨询】赵先生经法院调解离婚,两人婚后购置的房产归女方所有,房屋折价款45万归赵先生所有,眼见目前房价有所松动,赵先生也找到了自己心仪的房子,但是前妻一直都不给付房屋折价款,赵先生拿了一纸调解书,不知道如何是好?律师
沈洁律师答复:法院调解书和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就是调解书一经双方签署就生效,而一审判决文书要等到上诉期满方才生效,二审判决书一经做出就生效了。当事人往往注重审判过程,而不注重申请执行过程,这在双方都是自然人的案件中特别多见。个别当事人因为没有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执行,导致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失去法律效力,白打了一场官司,而且本判给自己的财产也从此不能再拿回来。律师
沈洁律师提示双方都为自然人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对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的,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否则过期后就丧失了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权力。如果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只要一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就可以恢复执行。律师
调解文书中,给付金钱类的都可以申请执行,比如财产补偿款、经济补偿金、抚养费,或者是履行特定义务的,比如探望子女、过户房产,但是不能要求迁移户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