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男出生在一个越剧世家,他天生丽质,从小父母一直把他当作女孩抚养,小时候他经常穿表姐的衣服和鞋子,在性别认同上,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女性。后来在亲戚的介绍下,他和一名女性结婚,婚后夫妻双方感情并不好,韩男觉得非常痛苦,希望和妻子离婚,但妻子又不同意。他萌生了一个想法,自己去做变性手术,听说手术后,性别可以改为女性,这样自然而然地就可以和妻子解除婚姻关系。律师
慎重起见,他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沈洁律师有关事宜。沈律师认为如果韩男仅仅是为了和妻子离婚的,只要一定的时间,办理了相应的起诉离婚手续,自然就可以解除婚姻,无需去办理变性手术,当然韩先生如果认为自己需要变性,那是另外一件事了。不过办理变性手术后,他还是要和原来的配偶起诉办理离婚手续的,并不是不需要办理就可以解除婚姻。律师
当然有一种观点认为变性者不必请求离婚,根据《婚姻法》第3条的规定,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不承认同性之间的婚姻关系,本案的当事人性别之前为男女,但如果事实变性手术后,一方的性别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婚姻关系自然应当解除。从变性者变性之日起来,婚姻自然解除,双方的子女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可以提起抚养纠纷和财产权属分割案件。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变性者也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办理离婚,虽然变性者自身的身体条件发生了变化,但婚姻关系当事人的民事地位和法律资格没有变化,必须通过法律程序予以确定。律师
民政部曾就变性人如何处理元婚姻关系的问题,商请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后作出答复,变性人在事实变性手术之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结婚的是指要件和形式要件,结婚登记合法、有效,当事人要求登记机关撤销婚姻关系的请求不应支持。如果双方对离婚问题没有争议,登记机关可以参照协议离婚处理。离婚的效力自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算。双方因财产分割产生争议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在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同事一并解决财产问题。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