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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多年未育的起诉离婚,能否获得支持

【离婚法律咨询】孙先生是家中的独子,结婚多年妻子没有生育,夫妻两人到处求医,但因为妻子有不孕症而告失败。随着年龄的增长,孙先生的愿望更加迫切,所以他提出和妻子离婚,妻子认为自己除了不能生育,没有什么大的过错,且和孙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坚决不同意离婚。孙先生的离婚理由是:配偶有生理缺陷不能生育的,导致夫妻感情无以为系。律师

【离婚法律咨询】贾某和妻子结婚多年却一直没有生育,贾某的家人抱孙心切,且贾的周围邻居也喜背后指指点点,贾因此和妻子经常发生矛盾,经医院查证,不能生育的原因在妻子一方,贾某想以结婚多年未育的理由起诉离婚。婚后多年未育诉诸离婚,是否能获得支持呢?

沈洁律师认为,婚后不能生育起诉离婚的这不是法定的离婚理由,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主要指《婚姻法》第32条,当然涉及夫妻感情的有关法律条文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如果意见和32条规定有冲突之处,矛盾之处的,以32条为准。律师

法定离婚的理由一般是: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符合婚姻法及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并且有相应的证据能够证明。法院判决离婚的一般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考虑婚前感情基础如何,婚后感情如何,有没有和好的可能,而不是看双方是否生育有子女,贾某应当认真思考和妻子的感情,正确处理夫妻关系与生育子女的关系,如果夫妻感情很不错的,而不能生育子女,可以考虑通过收养途径收养子女;如果因不能生育,经常争吵,已经影响了夫妻感情,可以考虑如何沟通交流,如果不能和好的,感情彻底破裂,可以以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为理由起诉离婚。律师

当然婚前如有不孕不育症,婚后又不能治愈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不过本案中孙先生和妻子感情不错,仅仅因为不能生育而提起离婚,这样的理由是不成立的。沈洁律师认为孙先生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恐怕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同样的,贾某可能要起诉2~3次,历经1~2年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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