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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夫妻间的隐私是否是离婚理由

【离婚法律咨询】艾小姐喜好上网,经常和网络上的朋友聊天,对此她的先生非常反感,最近她丈夫把打印出来的聊天记录给了艾小姐本人和她的父母,艾小姐对此非常气愤,认为自己只是聊天而已,丈夫严重侵犯自己的隐私,现在两人关系比较差,艾小姐考虑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要求离婚,但丈夫考虑到经济方面客观因素没有同意,艾小姐问自己的离婚理由是否能够成立。律师

【离婚法律咨询】乔某某次因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但此事发生在多年以前,后乔某再也没有类似行为,最近他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向妻子提出离婚,但是妻子威胁他说,如果离婚就把他受到处理的事情到处宣扬一下,乔某很是烦恼。律师

两起案件中,特别是第一类的案件,我们已经不仅一次听到当事人提及。夫妻之间是否有隐私呢?还是因结婚就得放弃自己所有的私生活呢?沈洁律师解答,所谓隐私权就是个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目前我国法律对隐私权没有进行明确的定义,有待于出台民法典对此进行规范。但如果非法公开、散步公民不愿意公开的个人信息,比如出身、姓名、性别、年龄、收入、家庭状况等涉及侵权。有些人喜欢打听别人隐私是一种不好的习惯,如果加以利用或者散步的,可能构成民事侵权,严重的要承担行政责任。律师

不过洁律师认为男女结合成为夫妻必须放弃自己的一部分隐私(相对他人而言),容忍对方知悉自己的一些私人秘密,不过夫妻间的隐私仍受到法律保护,超过了法律所容忍的度就不妥了。比如案例一中的艾小姐的丈夫,艾小姐和他人的聊天记录类似于一种书信,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到法律保护,即使是夫妻也不例外。律师

案例二中这位女士的行为显然已经超越了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如果她这么做,在离婚诉讼中更证明了夫妻感情不和的事实,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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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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