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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离婚就得给妻子房产作为赔偿是否有效

小甜和丈夫小江两人是大学同学,他们目睹了同学的离婚案件,决定不离不弃共渡一生,两人约定如果离婚,男方继续给付女方生活费,为男方工资收入的90%,男方婚前购买的住房,尚有贷款,现由拿到男方工资的女方归还,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并且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的,房产贵女方所有,并且男方还要归还房屋贷款。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搬出居住的住房,男方无需给与任何补偿。律师

该协议一式两份,两人写完后觉得合法又完美,没有咨询过任何的律师或者法律界人士。结婚仅仅才半年,双方就因为一些小事吵得不可开交,男方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女方起草的,违背公平合理的原则,现在他要离婚,但女方是婚姻中的“过错方”,存在不孝敬公婆,贬低男方姐姐等行为,所以不能按协议约定,女方享有房屋产权。女方则认为,现在是男方要求离婚,按协议房产归女方,男方还需要支付90%的工资到退休为止。律师

出于无奈,丈夫小江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沈律师认为双方在协议中对财产的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这协议约定的内容却不合乎法律的规定,所以可以不按照协议履行。比如离婚后男方仍需要支付女方90%的工资作为生活费,而女方自己也是有手有脚,有劳动能力,且有工资收入的,故而违反公平原则,属于无效的约定。另外这份协议限制了双方提起离婚的自由,用谁先提起离婚就丧失房屋产权为由,剥夺了婚姻自由的权利。律师

对于夫妻两人的矛盾,沈律师认为并没有重大的矛盾,只是一些口舌之争,江先生如果气消了后,能够原谅妻子的,那么可以和她好好沟通,象不尊敬对方父母等行为,可能是老人和年轻人的观点不同罢了。江先生表示回去考虑律师的建议,和妻子好好协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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