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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存款赠与陪酒女,妻子要求返还

董女士和丈夫于先生已经结婚二十多年了。婚后于先生从事建筑行业的承包工程,虽然是一个小小的包工头,但每年能获得几十万的收益。随着钱袋子渐渐鼓起,两人在上海购买了一套150平方的住房,在老家也买了一套住房和一套商铺。还给一对儿子各购置了一套住房。律师

可几年前,董女士发现丈夫在和他人应酬时,认识了KVT里面的一名年轻陪酒女,两人想好后,于先生经常拿出一些小钱供对方使用,对此董女士虽然明知,但为了家庭稳定,也隐忍不说。后来于先生和陪酒女不和分手,回归家庭,对妻子坦白自己曾今一百万元赠与给对方,董女士又气又急,气的是丈夫瞒着自己送出去了那么多财产,急得是不知道钱财是否能够拿回来。经察,陪酒女拿了这笔钱在老家购买了一套八十九万的房子,还对房子装修一新。律师

听了董女士的法律咨询,沈洁律师认为其不用过于担忧,事情还有回旋的余地。在本案中,丈夫赠与陪酒女大额财产,显然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独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他人,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在妻子事前不知道,事后没有追认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除非权利人追认或者处分人时候取得处分权,否则该处分行为无效。《物权法》第106条也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人有权追回。”当财产被他人无合法依据占有时,所有权人有权根据物权的追及效力要求非法占有人归还财产,夫妻中的受害方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以配偶和婚外恋恋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令归还财产。

丈夫于先生没有经过妻子同意对外赠与陪酒女大额钱款,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利,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陪酒女明知赠与人于先生有配偶与之婚外同居并接受大额财产的赠与,也不是善意第三人,应当返还财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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