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候,对于夫妻一方名义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该投资所取得的财产分割方式可参照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处理方法。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八条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