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B与徐Y离婚纠纷一案,王B诉称,双方系自由恋爱,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初关系尚可。由于王B年长徐Y10岁,双方年龄差距较大,王B一直对徐Y关爱、照顾有加,但徐Y很少履行家庭义务,不愿做家务和照顾王B,王B很难体会到妻子的关爱体贴。律师
双方在生活习惯、性格处事等方面差距较大,结婚多年难以培养起共同的兴趣爱好,较少有共同语言。近两年来,双方因经济、日常琐事时有争吵,徐Y动辄提及离婚,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现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故要求与徐Y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徐Y称王B诉王B系再婚,事实是徐Y在家庭生活中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徐Y不仅要工作还要打理网店,王B早就不工作了,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徐Y。夫妻矛盾主要是王B的原因,双方多年没有夫妻生活不能生育子女。现同意离婚,依法分割财产。律师
因徐Y要求王B去看中医,王B认为对生育无多大帮助,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双方分床生活,徐Y搬出居住在外,与王B分居生活至今。
双方婚后注册登记“东京百宝袋之多样屋”淘宝店铺,该店铺登记于徐Y名下,主要经营儿童食品及用品,货源主要由王B的姐姐在日本采购后寄回国内。
王B辞去原工作,之后,网店的经营主要由王B负责,用于经营的农行借记卡亦存放在王B处。徐Y关闭网店。双方均要求离婚后经营该店铺,并一致确认该店铺的无形价值为2万元,剩余婴儿用品归取得店铺经营权一方。
双方婚后在拍拍网注册登记了“东京百宝袋”网店,登记于王B名下,主营眼药水,现网上不允许销售眼药水,故该店已不再经营。另注册在王B母亲名下的“东京百宝袋”网店,主营为化妆品,由王B帮忙经营。律师
王B称在其处有存款约10万元,徐Y名下的支付宝余额32,000元,应收款约4,000元,在徐Y处存款也约有10万元。徐Y称在其支付宝账户内的余额为32,000元,应收账款具体不清楚,在其处的存款4万元,在王B处的存款应超过10万元。
双方确认王B从徐Y处转走的登记在双方名下网店的收入55万余元,扣除进货成本、物流费用、损耗及库存,其中利润为15万元。
确认在徐Y支付宝账户内余额加应收账款为35,000元;王B称其名下5农行卡存款近29,000元,徐Y名下存款29,000元左右;徐Y称在其名下的存款29,000元,王B名下的存款还应有从徐Y账户、支付宝转出的金额。律师
双方在财产方面取得如下一致意见:1、徐Y名下的“东京百宝袋之多样屋”淘宝店铺无形价值为2万元,双方均要求取得店铺,同意由一方取得店铺,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现在王B处的婴儿用品价值1万元,随店铺走,包括池田模范堂驱蚊喷雾21件,池田模范堂蚊虫止痒液(成人用)12件,池田模范堂蚊虫止痒液(儿童用)18件,池田模范堂蚊虫止痒药膏(儿童用)27件,小林制药﹢狮王退热贴18件,KITTY婴儿车挂钩18件,儿童餐具套装4件,阿卡佳沐浴棉22件,KITTY手表式驱蚊器12件;
登记在徐Y名下的苏X比亚迪轿车一辆价值按5万元计算,归徐Y所有,徐Y给予王B相应补偿;现在徐Y处的金条100克两根,双方分得一根;现在徐Y处的按摩椅系贷款购买,现已还清贷款,价值按12,000元计算,归徐Y所有,考虑还贷情况,由徐Y给予王B相应补偿;律师
现在王B处的家用电器,归王B所有,价值按2万元计算,由王B给予徐Y相应补偿;徐Y名下的支付宝账户包括应收款为35,000元;徐Y名下的存款为3万元;王B从徐Y处转走的55万元款项,扣除进货成本、物流费用、损耗及库存,按15万元计算。王B称上述15万元的利润已全部用完,包括去日本旅游的费用,修车、养车、水电煤等日常固定开支,购买电脑椅、按摩椅、手机、空调的费用,安装防盗窗的费用以及律师费等。
徐Y称在其处的钱款也已用完,用于租房及日常开销等支出。王B母亲毛某农行卡向王B农行卡转入20万元。律师
对于“东京百宝袋之多样屋”淘宝网店,双方都要求由自己继续经营,因网店登记在徐Y名下,考虑到经营的连贯性、稳定性,发挥网店的最大效能并结合王B参与经营他人网店等情况,确定双方离婚后由徐Y继续经营。
关于现在各自处的存款,虽然徐Y从徐Y处转走了55万余元,但上述款项包括经营网店的进货、物流等成本在内,上述款项扣除成本和损耗等后,净利润按15万元计算,在王B处的存款也以此基础进行核算。
虽然王B称上述费用已全部用于旅游、车辆养护与修理、购物、日常开销等方面,但上述花费绝大部分发生于1月至10月期间,王B称在其处有存款约10万元。因此,王B称在其处的存款已全部用完,缺乏依据。律师
王B每月必要合理的支出所需,考虑王B无其他工作为其亲属帮忙经营网店等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在王B处应予分割的存款为75,000元。
徐Y称在其处的存款也已全部用于租房、日常开销等,徐Y称在其支付宝账户内的余额不包括应收款为32,000元,在其处的存款为4万元,因此,徐Y称在其处的存款已全部用完,缺乏依据。律师
从每月房租、日常开销等必要合理的支出所需,考虑徐Y有工资收入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应予分割的存款为50,000元。(2014)闵民一(民)初字第184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