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也要对夫妻间的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书面约定为:
① 各自所有;律师
② 共同所有;
③ 部分归个人所有另外部分归共同所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同时不存在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⑴工资、奖金,此处工资、奖金性收入的含义是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包括货币及非货币财物。律师
⑵生产、经营的收益 主要指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城市里的工业及第三产业经营收益,包括了劳动收入及资本收益部分。
⑶知识产权的收益 此处的收益仅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
⑷因继承或赠予给夫妻双方的财产,但不包括继承或赠与给夫妻一方的财产,这里的继承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赠予所得的财产必须是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财产,赠予合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赠予财产不是夫妻财产。
⑸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判断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时,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来判断,前者原则为个人所有,后者原则为共同共有。律师
⑹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
⑺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买断工资款的性质和破产安置补偿费类似,因此,买断工龄款也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工龄所得的买断工龄款应视为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龄所得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