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年前,钟先生从原来的国有企业下岗,获得了一笔赔偿金,是对他工龄方面的赔偿。如今他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和二婚的妻子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发生争吵。两人已是白发苍苍,却为了离婚争执不休。妻子称钟先生十多年前从单位获得了一笔赔偿金,大概二十万左右,如果离婚她要求分割其中的一半。钟先生认为这是单位对他个人的补偿,是为了保障他斤后生活,给与的补偿,不同意分割。如果这笔钱还要分割,他就会失去生活来源。这笔钱是对以后生活的补偿,是一种特定时代的产物,“买断工龄款”能否作为夫妻财产予以分割呢?律师
现在单位的解除合同都是用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的方式来解决的,买断工龄款也是一种时代的产物,现在已经越来越少见了。这种买断工龄款和经济补偿金有差不多的含义,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岗位的经济补偿,为了弥补劳动者失去工作的生存危机,保障劳动者的生活,给与的一定金额的补偿。这是用稳定的劳动收入作为代价换来的,具有人身依附性,不一定全部归夫妻共有。可以根据夫妻结婚的时间长短和工龄时间的长短来确定。比如钟某为工厂工作了20年,夫妻结婚两年后获得,按摩妻子可以和丈夫共享2/20部分的补偿款,这些收入是婚后取得的。律师
钟先生和妻子是再婚,再婚一年后取得了这样一笔买断工龄款,而这笔钱是对他过去25年工龄的结算,所以其妻子能获得的相应部分非常小,可以考虑不分割。妻子坚决要的,按比例进行分配。买断工龄款与特定的人身不可分离,不论有无婚姻关系存在,这种针对下岗或提前退休而获得的财产的独立发生。是对失去工作后的一种经济扶助,带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和平时的工资收入是有明显区别的。从公平合理和保障劳动者的生活角度出发,买断工龄款只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龄补偿可以分割,其他都属于个人财产。律师
同样的,如今的经济补偿金也是和当年的买断工龄款具有异斧同工之妙,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金是对劳动者过去一段时间工作的补偿,如果劳动者已经工作了数年,而刚刚结婚的,只能分割对应的时间款项,不能获得全部的补偿或赔偿。如果劳动者婚后才找到这份工作,那么取得的补偿全部属于婚后财产,配偶可以要求分割。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