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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名家制作茶壶,隐匿财产一方要少分或不分财产

所谓隐瞒财产,就是为了实现离婚时多分财产的非法目的,采取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掩盖夫妻共同财产的真相的行为。律师

案例:卞某是茶壶的收藏爱好者,他把收入的大部分用于名家制作的茶壶收藏,夫妻双方也为了这个原因经常发生争吵和纠纷。卞某朋友为了写一部收藏画册,向卞某借了一部分较为名贵的茶壶拍照后出版,另一位朋友向他借了一部分茶壶用于展出。夫妻双方关系恶化后,卞妻要求分割财产,鉴于卞某夫妻没有其他的大额财产可供分割,这些收藏的茶壶就成了双方唯一可以分割的财产。律师

但双方婚姻出现危机时,卞某有一次打了妻子一个耳光,卞妻被关在门外,报警后卞某也不开门,警察来了无济于事,只能回到娘家居住,连随身的衣物也没有拿走。乘卞妻在娘家居住,卞某将茶具送往朋友家寄存,并且在离婚诉讼中否认了财产的存在。

对此卞妻提供了出版的画册,展品出境托运清单等证据。并且通过律师查询到了卞某购买一部分茶具时汇款给买家的银行转账记录。通过这些证据,尽管卞某已经把动产转移到他处,但又无法否认画册等证据上的物品不存在。鉴于卞妻离家后,卞某更换了门锁,可以推定卞某持有这些物品。律师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卞某隐匿财产,故而可以另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律师

对于动产来说,沈律师认为是最容易隐匿的物品,随着人们的投资意识觉醒,一些能吸收大量金钱的投资品,比如名画、股东、黄金、工艺品等也称为一些家庭的收藏,对于动产存在的证据,我们建议保存动产购置的发票或者合同等凭据,对共同财产的存在进行取证,除此之外对动产由谁持有也要进行举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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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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