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女士和丈夫结婚时两人什么都没有,后来经过十多年的奋斗,在上海买了房,买了车,还开了两家公司,从事鞋帽服装批发生意。但钱有了,两人的感情却大不如前。苗女士和丈夫是二婚,丈夫和前妻育有一名男孩,苗女士生了一名女孩,都归以前配偶抚养。律师
随着年纪增大,苗女士发现丈夫会偷偷藏一些私房钱给自己的孩子,对此苗女士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最近丈夫的孩子要结婚了,其丈夫从银行卡中取出200多万给孩子购房支付首付,这下苗女士坐不住了,她提出了异议,但丈夫表示,钱是婚后赚的,自己爱给谁花,苗女士管不着。
但关于离婚,苗女士觉得两人关系并未恶化如此,她表示不想离婚,只想保护家庭的财产,问律师对此有什么建议。沈洁律师认为苗女士可以考虑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达到保护自己财产的权利。以后其丈夫想给谁花钱,只能使用自己的那一半财产,解决这样的难题。律师
关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有相关的规定,在以前如果没有离婚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发,法院都是予以驳回的。但现在可以单独提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苗女士就可以保护自己的财产了。律师
《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苗女士的丈夫属于第(一)种,他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200万元给自己的儿子购买婚房。夫妻财产分割后,这部分支出将从其丈夫的财产中支出,苗女士无需负担。上海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