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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父亲再生幼子,成年兄姐有无扶养弟妹的义务

法律咨询:律师您好我已经24周岁了,我是一名女性,我父亲重男轻女从小对我不好,我读大学的费用是通过自己勤工俭学和男朋友的经济帮助完成的,现在我已经工作。我的父亲在我大学一年级那年生了一个弟弟,为此我父亲丢了工作,还交了超生罚款。现在全家收入就靠我父亲一个人的打零工的收入。今年他们打来电话称父亲抽烟太多患了鼻癌需要化疗,让我汇点钱过去,还要把弟弟托付给我,称如果父亲病逝,弟弟让我抚养。律师

补充:我继母38岁,父亲51岁。家里有一套住房和一套商铺(上下楼),商铺出租给他人每月有2500元收入。现在房产名字已经转给弟弟,和我无关。父亲月收入约3000元,有医保。我现在住男友家,无业无收入,正在准备研究室考试。我自己亲生母亲多年前和父亲离异,现在不知去向。

沈洁律师答复,听了你的经历,我们也很同情你,对于你父亲的行为我们也感到他们的做法有失偏颇,但有些法律问题你必需了解,特别是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律师

兄弟姐妹间,包括全血缘的兄弟姐妹,还包括同父异母,异父同母,比如你和你弟弟的关系,还包括拟制血亲之间的养兄弟姐妹,和形成事实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兄弟姐妹主要是和继父母之间因长期的共同生活和抚养,形成的具有抚养和赡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但是不包括各种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随着家庭的小型化,比如我家,我是独生子女,而我的父亲只有一位妹妹,母亲现无法律上的兄弟姐妹,而我也仅生育了一名子女,在小型化的家庭中这样的问题不复存在,但有些家庭原存在超生,或者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有兄弟姐妹的家庭会增多起来,也有必要讨论一下不太为人知的“兄弟姐妹间的扶养”,注意是扶养不是抚养。律师

用词的不同,使得兄弟姐妹间的扶养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有所不同,父母和子女间的抚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无条件的,必需履行的,只有罕见的情况下子女才可以不赡养自己的父母,但兄弟姐妹间的扶养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发生。主要是这么集中情况:

第一、弟弟、妹妹没有成年,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客观上需要扶养。这一点你的弟弟还年幼,在他18周岁以前都是符合条件的,成年后如果被扶养人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比如脑瘫、重残。年满18周岁仍在读书无收入的,不符合被扶养条件。律师

第二、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虽没有死亡但无抚养能力。父母没有抚养能力是指父母年迈且没有经济收入或者收入不足以抚养的,或者父母本身患有重大疾病、残疾等导致没有抚养能力的。你父亲虽然患有癌症,但患有疾病不代表其没有抚养能力,你父亲有经济收入,另有房产出租,更何况你的继母还非常年轻,故而目前你不需要扶养你弟弟。从你继母的年龄推算,以及你家里的经济状况来看,到你弟弟年满18周岁,都应当由他的父母来抚养,故而你不用过于担心。律师

第三,兄、姐有负担能力,即实际能够履行扶养义务。你目前无业正在考试,如果你将来就读研究生的,读书期间无收入要靠他人帮助的,可以认为你没有负担能力,但负担能力会变化的,比如你工作了就具有扶养能力。

当然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如果你扶养过弟弟,那么当你弟弟成年后,根据法律规定弟妹具有负担能力,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并且缺乏生活来源,可以要求弟妹扶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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