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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五年已判离婚,能否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人有一个疑难问题咨询律师,我离家五年,在此期间没有和家人联系,我妻子联系不到我,就在法院宣告我失踪,后来又公告离婚。我和妻子婚后购有一辆运输船,登记在妻子名下,离婚时妻子没有如实告诉法院,离婚后卖给了他人。现在我想分割这辆船舶的价款,能否起诉?前妻和我说,我的离婚案件法院已经判决了,属于“一事不再审”,我不可以在起诉离婚了。律师

任何权利都有救济的途径,当事人的权益不会被侵犯。如果是属于离婚后遗漏的分割的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的规定,予以分割。律师

离婚协议签订后重新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这些情况:1、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伪造债务侵吞的夫妻共同财产;3、离婚协议中遗漏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4、一方或者双方对离婚协议中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方案反悔,要求重新分割或者撤销原来的财产分割内容。没有受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第4种情况下法院不会重新分割财产,而对于前面三种情况,均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属于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除了协议离婚中遗漏的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只要是法律文书中没有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均可以要求分割。诉讼中的法律文书可以是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律师

这种纠纷被称为离婚后财产纠纷,要求分割的一方可以作为原告要求分割。不过如果是一方因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公告判决离婚的,失踪一方提出夫妻财产分割诉讼的,对财产分割程序适用的是再审程序。故而我们认为您虽然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是可以提起再审要求分割财产,不属于一事不再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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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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