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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如何对股票分割进行约定

【离婚法律问题的提出】一般来说离婚分割夫妻共有股票,特别是协议离婚下,双方只要把资金账户中的股票查清楚,按约定的比例分割就可以,但股票分割也有一定的纠纷,上海婚姻律师沈洁根据办理婚姻案件的经验,总结为这样三个方面:律师

第一、委托他人炒股的股票、或者借他人户名炒股的股票分割最容易起纠纷

委托他人做股票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借他人的名义开户做股票的也很常见,比如父母有股票账户,子女不再去办理开户,一起炒股。律师

很多协议离婚的当事人仅仅注意到了这笔股票属于夫妻双方的,但是没有意识到在确权之前,在他人股票户头中的股票就是他人的。他们一般会约定谁谁的股票账户中股票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忽视了一点:委托炒股也好,用他人账户炒股也罢,都先要账户所有人承认这笔款项系夫妻共同所有。否则以后所有人不愿意支付股票折价款的,法院不会支持夫妻一方的诉讼请求。律师

这里说的委托他人炒股是指用他人的股票账户开户买卖,而不是把自己的股票账户和密码交付给他人的那种委托炒股。

上海离婚律师沈洁教您这样处理,如果股票在他人户名下的,要求第三方写一个说明,承认股票的归属。如果不能办到的,直接把股票按股价折价,一方拿折价款,另外一方取得股票。一般来说,能委托他人炒股或者借用他人炒股的,不外乎配偶一方的亲朋好友,甚至是父母兄弟姐妹,由关系近的一方获得股票,另外一方拿折价款。律师

第二,对股票市值产生争议。

当股市牛市时,分得股票的一方总归希望按投入股市的原资金计算分割;而当股市熊市时,分得股票的一方都会希望按现值分割。对此最合适的分割方式上海律师沈洁认为是按照签订离婚协议前一日的股价来计算,离婚当日当事人可能来不及查询股票行情,如果股票近期波动不大,可以按离婚前一个工作日的股价计算。在法院起诉离婚时,也是按现值计算的,而不失按投入股市的金额或者按将来的市值计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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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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