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我和老婆都是到上海打工的,离开家乡已经好几年了,先在无锡打工,后来又到广州等地,最近到上海打工。我们双方在共同生活中觉得性格不和,夫妻经常吵架打架,双方想离婚。我们也没有什么财产,双方想自行离婚,后来我们去上海的民政处问,工作人要说必须是户口在上海的才能办理离婚,要求我们回老家去离婚。不过我们老家远在千里之外,回去一次费用也很高,还要向单位请假,请问律师有没有办法在上海办理协议离婚?律师
沈洁律师答复对于您这种情况,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夫妻双方应当到任何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不不要到登记结婚的机构办理。但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离婚,而不是到一方居住地离婚。尽管你们离家多年,四处打工,但户口仍在当地,如果要协议离婚的,必须跋涉千里回户口所在地离婚。律师
不过离婚除了通过民政部门的协议离婚外,还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到法院去离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起离婚的,原则上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也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原告可以向现在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理论上如果你们在户籍之外的地区诉讼离婚,只要满足在居住地住满一年的条件,采取到法院诉讼离婚的,可以不用回到户籍所在地协议离婚。律师
不过在实务中可能会遇到一定的障碍,你们中的一方必须到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开具在当地居住满一年的证明,而对于租房居住的,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往往不肯开具证明。沈律师提醒由于有些法院不愿意受理按原告住所地来起诉的离婚案件,主观上有一定的为难情绪,沈律师建议你们如果可以开具居住地证明的,开具被告的居住地证明为佳。律师
当然最简便的方式还是回原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由于其受理案件的难度,自行办理有一定难度,如果聘请律师,其费用不会低于来回的路费。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