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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完毕,双方无异议之后的协议离婚纠纷

不少夫妻在离婚协议书的结尾处喜欢加上一句话,那就是“财产分割完毕,双方无异议”,或者是财产分割无争议,又或者是财产已经全部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争议,等等诸如此类文字。似乎不加上这一句话离婚协议就不完美了。律师

对于一些隐瞒了财产不想分割给对方的人来说,这句话似乎是买了一张保单,打了一份包票,即便以后对方发现自己还有隐瞒或者隐匿的财产,也不能分割了,因为“财产分割完毕,双方无争议了。”,殊不知这是一种误解,离婚协议中的这句话,其含义是应当理解为:前文中已经列明的财产已经分割完毕,双方无争议。律师

所以如果财产没有列明,即不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有哪些财产的,那么视为离婚协议没有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处理,任何一方都可以在办理协议离婚后,另行就财产提出分割请求。

沈洁律师建议在离婚协议中分割财产的,需要把财产的名称、数额、分割方案、给付方式要一一写明,如果有一方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在离婚前已经交付的也要写入协议。防止产生其实双方已经“心知肚明”但第三人,也就是外人并不清楚的情况产生,否则“双方无异议”就变成了双方有争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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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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