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是做服装鞋帽生意的私人店主,最近他的店里来了一位推销员,对方称自己是百伦贸易公司的业务员。为公司招募代理商,如果王先生有意图的,可以和他联系,聊一聊加盟意向。律师
听了后,王先生当场就有所心动,但他妻子表示自己是一家很小的小店,对方怎么会看中自己成为经销商呢。对方留下了三只鞋作为样品,王先生答应一周后给与最终的答复。此后,夫妻两人就带着这几只鞋来到了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沈洁律师。
沈律师平时也挺喜欢穿跑鞋,但对于王先生带来的纽百伦跑鞋,一眼就认出这是假冒的“NewBalance”品牌运动鞋,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是美国著名的运动制品生产商,这家公司的运动鞋上都标注有“N”这样的字母,这样的字母标注已经与该品牌运动鞋产生紧密联系。而王先生带来的鞋子虽然也有大写字母“N”,但标识和正品的鞋子有一定区别。而且这家公司的加盟合同,使用的公司名称和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并不相同,应当可以判断这是一家“李鬼”公司。律师
作为注册商标,可以在核准的商品类别上使用注册商标,长期的宣传和反复使用,已经使公众对运动鞋两侧使用N字母的鞋子和“NewBalance”运动鞋相联系,使得有了识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鞋两侧N字母装潢属于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已经为消费者熟识。
其他厂家用“N”标识装饰运动鞋,装饰的位置、大小如果和“NewBalance”运动鞋非常相似的,则会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会降低对方的产品评价,贬损商誉。注册商标专用权通过行政授权程序取得,鞋类商品作为大众消费品,消费者很难通过视觉效果来区分商品的真假。律师
现在王先生已经搞清了两者的区别,他认为正宗的“NewBalance”运动鞋,和这家假冒的“N”运动鞋,虽然两家的标识在视觉上区别并不明显,可以说一般的消费者都不会注意到这么细微的差距,在知名品牌的鞋子两侧有N字母装潢的情况下,攀附知名品牌的商誉,提供足以导致消费者混淆的商品,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