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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性建筑物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律师,您好,我是生产门窗的,想给自己的产品取一个辉煌的名称,由于我是退伍军人,想取一个和军队有关的商标名称,请问律师该如何取名好。

上海律师答复,您好,辉煌的名称,比如我国军队的军旗,军徽,勋章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您取名的时候要注意,除此之外,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家机关所在地的特定地名、标志性建筑物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也就是说所谓辉煌的名称,可能不能获得商标局的注册通过。

具体以下名称不能注册: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军徽、勋章、国家机关所在地的特定地名、标志性建筑物;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红十字、红新月;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和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等等。

所以法律咨询师建议您,在取商标名称的时候,以贴和商品特性为出发点,取一个好记又琅琅上口的名称。释意: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的特定地名、标志性建筑物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由表示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或图案所组成,如“天安门”、“中南海”、“钓鱼台国宾馆”、“人民大会堂”等名称和图形。

如果商标由国名和其他具有显著特征的部分组合,整体上具有显著性,并且不易使公众产生误认的,可以注册为商标,比如商标中带有中华字样,但是如果包含国名的文字主和后没有产生特定的含义,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比如“中国国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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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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