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为自然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
商标法所称的自然人(公民)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①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
②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③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④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⑤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⑥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⑦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⑧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