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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以上主体能否共同申请注册同一件商标

修改后的《商标法》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因此两个以上的主体可以共同申请注册同一件商标,共同享有商标专用权。

根据民事财产共有制度,商标权作民事权利的一种,应该允许两个以上权利人共有。共有商标的所有人共同享有和行使商标专用权即共同享有对该商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意味着一个商标的多个所有人在就该商标行使权利时必须采取联合行动,如商标的许可使用、侵权投诉、商标专用权的转让等,需要所有商标共有人协商一致。如果共有商标的所有人之一单独采取行动,背着其他所有人将该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甚至转让他人,即构成对其他所有人利益的损害,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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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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