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导读:贸易公司欲注册土耳其飞毯作为商标,由于商标中包含土耳其这一国家名称无法注册,对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该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某贸易公司进口土耳其地毯,为了让自己的产品让消费者一看就明白是土耳其特产,该公司将商标名称申请注册为“土耳其飞毯”。我们认为该名称涉及国家名称土耳其,无法注册,如果申请很可能遇到被商标局驳回。该公司负责人非常希望能将产品冠以此商标,问如果被驳回有没有申诉的途径。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沈律师提醒必须注意两个时间点,一个时间就是收到商标局的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通知,15天内要申请复审,否则这个商标的注册就会被永久驳回了。复审后九个月内还会收到商标局的决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把商标局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向法院起诉,打行政官司。
以外国国家地名作为商标注册,或者商标中包含了外国国家地名的,是禁止使用的,《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显然要获得该国的许可,这是不可能的事项,如果该公司非常希望商标具有异国风情的,可以考虑图形商标,将异国风情融入图形,作为自己的商标,或者取其他的文字作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