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是一家工厂的设计师,他在工作之余,用了业余时间设计出一款过滤器装置,他认为这款过滤器可以申请专利。就办理了一些专利申请的文件,但是就申请过程中,有一家厂家提出了异议,认为和他们厂家的产品非常接近,向刘先生提出了异议。最终刘先生的产品没有获得专利,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刘先生的发明没有创新性。折腾了一年多刘先生也花费了不少费用,他想找律师咨询一下。律师
专利异议审查是指专利申请被公告后,允许社会上任何人在法律期限内对该专利申请案提出异议的一种审查制度。异议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向专利局提交异议书。异议书的内容应符合专利法的规定,不符合法律的异议书,专利局有权不予受理。但在2008年修改的《专利法》中已经取消了,但又在条款中提出了实质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律师
刘先生的过滤器如果投放市场,需要那家厂家许可,因为他没有获得专利,而对方却有,刘先生的专利申请由于晚于别人,已经不会被授予专利,当然也不能和先申请人同时拥有各自的专利。一种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被授予专利,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您申请专利之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别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其申请专利的那天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律师
按刘先生所说,他的产品已经被记载在相关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他的发明失去了被授予专利权的重要条件——新颖性,是不会被授予专利权的。别人的技术与刘先生的类似,又已经提前申请,所以他自然不能与先申请人拥有相同的专礼。在现实生活中,碰巧的事很多,想法接近的事也很多,尤其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荧展速度很快,很可能导致两个甚至更多的人在相差不长的一段时间内作出相同的发明,那么谁是这种东西最先的发明者?这其实很难说清。所以为了自己的利益,大家应尽早地向专利局申请专利。
在搞发明创造的时候最好对相关的专利申请等进行检索,先有个大致的了解,知道哪些东西已经有专利存在,其专利产品有哪些用途等,否则等到自己有了成果发现步了别人的后尘,那么就有些得不偿失了。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