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小孟是某大学计算机系的青年老师,他和同事老孙合作写了一本关于最新版CAD软件的使用教材。小孟和老孙在编写这本书时,为了保持写作风格的一致,在写作时经常交换彼此的观点和看法,同时小孟也多次把自己的一些最新使用心得贡献出来。两人合作的很顺利,半年的时间该书就创作完成。孙孟两人把此书先在自己大学的出版社出版,该书出版后,反响很好。于是孙孟两人决定找一家有影响力的出版社来出版。但是在决定具体由哪一家出版社出版时,孙孟两个人发生了分歧,一直没有达成统一的意见。大约半年后,小孟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该书已在某电子科技出版社出版。小孟调查后,老孙私下和该出版社达成出版协议。对老孙擅自将书出版,小孟非常生气。小孟想,老孙擅自作主行为,一是对自己的不尊重,二是侵害了自己的权利,对此行为必须追究到底。但自己是否有权要求老孙和出版社解除出版合同,小孟不清楚。于是,小孟找到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的黄宇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法律分析】本律师在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里接待了孟老师,在认真听取他对整个事件讲述及了解孟老师的疑惑后,本律师向其做了如下的解答。
根据著作权法律规定,合作作品是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合作的作者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合作作者必须有共同的创作愿望;二、合作作者都要参加共同创作。孟孙两位老师共同编写最新版CAD软件使用教材的行为,符合对共同创作的要求,所以该书是孟孙两人的合作作品,两人共享该书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同时规定,合作作品如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如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从孟老师的表述来看,最新版CAD软件的使用教材一书在编写时每一章节都由两位的共同创作,两人观点见解相互渗透,无法具体区分那一部分由谁所写,而且每章内容之间都具有连续性,所以该书属于不可分割使用的作品。
对于该书的出版问题孟孙两人应协商一致,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孟老师如无正当理由是不能阻止孙老师和其他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的。但孙老师所得版税的一半应归孟老师所有。所以,孟老师可以和孙老师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主张其版税的一半归其所有,但无权要求孙老师和出版社解除出版合同的。
本律师在法律咨询的最后,对孟老师同时也对想和他人一起合作作品的朋友提出一个建议,为了更好的保护合作作品中属于自己的那份著作权,合作者们在创作之前最好对作品的各项权利进行明确的约定,万一将来合作者发生矛盾时,就可以依据约定来办事,这会更好的保护各方的利益,也更有助于合作作品的创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