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本人向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医疗健康保险,购买的时候代理人说的天花乱坠,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称我的理解有错误。我看了有关的法律,认为格式条款提供的一方要对其做不利的解释。我向保险公司交涉后,对方称这是保监会的基本条款,不是他们的格式条款,是不能推翻的。我想问一下:律师
第一,保监会的保险基本条款是不是法律?
第二,保监会的条款是否也属于格式条款的一种,要作出对保险公司不利的解释;
第三,保险会制定的条款如果不是法律条款,能否推翻(无效)?律师是否愿意受理我的案件?
沈洁律师答复,您好关于第一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保监会作为保险公司的监管机构,并不是立法机构,故而其拟定的基本条款并不是法律。
关于第二个问题,基本条款并不是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而是同行于各个保险公司的,故而他不属于某个保险公司的格式条款。
关于第三个问题,保监会制定的基本条款,一般来说是经过字斟句酌,及专业人员审核的,目前没有被法院确认为无效条款的先例。律师
关于保监会制定的基本保险条款和费率是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监管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一种方式,保监会制定基本条款,一方面可以避免投保人因不懂专业保险知识和法律知识接受了不公平的条款,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另外一方面可以避免保险公司之间为了承揽客户,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和方式,作出不合理的承诺,短期内获得大量客户,后因不能赔付或者偿付导致保险公司经营不稳健,最后影响全体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律师
一些保险合同,特别是人寿保险,具有长期性、养老性,积累的问题要好几年甚至几十年才会显现,如果没有一个机构进行监管,到问题出现的时候,很多被保险人,比如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可能已经年迈,正需要生存保险金的时,保险人如果出现经营问题,偿付能力出了纰漏,那么会影响一批人的生活。保监会制定基本条款的目的也就在于让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护全体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对于要求宣告保监会基本条款无效的诉讼,作为律师我个人认为在目前的法制环境下是不可能实现的。您所认为的无效很可能是对保险条款的误读和不理解,我建议您下次购买保险产品的时候,多听律师的意见,对代理人的宣传保留自己的看法。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