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应当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新型的财产管理制度。证券委托理财合同又称委托资产管理或受托资产管理。是专业管理人接受资产所有者的委托,代为经营和管理资产,以实现委托资产增值或者其他特定目标的而行为。一般来说受托人以独立账户募集和管理委托资产,投资证券市场的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金融产品,实现委托资金增值的中介业务。律师
这类案件主要区分为两种:一是委托代理的投资理财;二是信托投资理财。所以委托理财可以分为信托型和委托代理型委托理财。
前者是指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开设资金账户或者同时开设股票或期货交易账户,委托受托人使用委托人的账户从事投资经营活动,按照委托代理合同关系处理。后者是指委托人将资金、证券交付给受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或借用他人的名义从事投资经营活动,按照信托合同关系处理。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型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律师
保底条款在理财合同中以三种形式出现,本别是保证本息固定回报的条款、保证本息最低回报条款和保证本金不受损失条款。保底条款规避和转嫁了风险,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合同法等价有偿的原则,所以除了受托人是个人的,都认为是无效的。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委托人将其资金或证券委托给受托人管理使用,由受托人在一定期限内用于证券投资,并按期支付给委托人一定比例收益的资产管理合同。从受托人主体情况来看,可以分为具有受托理财资质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和其他主体两大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