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关于银行扣款侵权问题的复函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经]函[1990]8号【发布日期】1990.02.23【实施日期】1990.02.23【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经请字[1989]第2号《关于银行利用收贷名义,从其开办公司的债务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强制划款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院认为:

银行不应当为某一公司讨债而强行扣划债务人在银行的存款。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海淀区办事处假借收贷名义,要求中国银行昆明分行为其所开办的北京市海淀区工商银行银海服务公司,从云南富滇实业开发公司在中国银行昆明分行开设的账户内强行划款,归还北京市海淀区工商银行银海服务公司,属于侵权行为。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