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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与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如何适用问题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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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发文字号】[1996]法行字第19号【发布日期】1997.03.07【实施日期】1997.03.07【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赣高法行〔1996〕10号《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扣押财产行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经征求国务院法制局的意见,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的第一种意见,即此类案件应适用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
此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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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洁律师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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