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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讲”教育的通知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日期】1999.02.12【实施日期】1999.02.12【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意见》(中发〔1998〕17号文件),以整风精神扎实深入地搞好“三讲”教育,结合检察机关职能和特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三讲”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讲”教育,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跨入新世纪、迎接新任务、开创新局面的需要。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推动检察事业跨世纪发展的关键。经过去年的集中教育整顿,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同时必须看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不可能通过一次教育整顿就能彻底解决。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系统学习理论,不善于对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唯物辩证法的观念不强,思想认识上的片面性仍较突出;有的执法思想不够端正,政治观念,大局观念不强,不能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中去研究和处理;有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淡薄,特权思想和骄傲情绪滋长,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作风粗暴,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和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缺乏艰苦奋斗精神,贪图享受,追求名利,讲关系、讲人情甚至“傍大款”,以权谋私,以案谋私,贪赃枉法;有的对上级指示阳奉阴违,消极应付,甚至边整边犯,顶风违纪;有的独断专行,搞一言堂,闹无原则纠纷,思想涣散,纪律松驰;有的作风漂浮,好大喜功,甚至弄虚作假,报喜藏忧等等。少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归根到底都是不讲学习、不讲政治、不讲正气,放松世界观改造和党性修养的必然结果。对这些问题如果不认真加以解决,就会妨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给检察事业的跨世纪发展带来损害,在全国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集中进行“三讲”教育,既是形势任务的客观要求,也是检察机关英亩大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素质的现实需要,是检察机关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实现跨世纪发展目标的又一次重要机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讲”教育的重大间义,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把这件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紧密联系实际,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检察机关开展“三讲”教育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中央一系列指示和部署为指针,以“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统揽全局,采取整风的方式,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集中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努力达到思想上明显提高,政治上明显进步,作风上明显转变,纪律上明显增强,振奋精神,不懈进取,为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

检察机关开展“三讲”教育的重点是各级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和成员,以及各级院中层干部,同时,全体检察人员都要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必须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四个方面”要求,根据检察机关职能特点和实际情况,在解决以下突出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切实纠正忽视理论学习的倾向,提高用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指导检察工作的自觉性,提高从政治和全局上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认真解决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问题,增强政治纪律观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紧密联系实际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

第二,进一步解决执法思想方面存在的深层问题,用“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统一思想和行动。在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法制观念,坚决纠正执法犯法、违地办案、监督不力问题,在公正执法、强化监督上加大力度。

第三,认真纠正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决纠正独断专行、各自为政、软弱涣散、接受监督意识薄弱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精神和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认真落实各级党委的指示部署,坚决执行上级检察院的指示,确保检察机关政令畅通;克服好人主义、自由主义现象,增强原则性和战斗性,提高解决班子自身问题的能力。

第四,切实解决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严禁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倡导深入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形成务实求实、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

三、开展“三讲”教育的方法和步骤

“三讲”教育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原则上服从当地党委统一部署。高检院和省级院在春节后展开,地、县两级院在年底前完成。在开展“三讲”教育过程中,必须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工作实际,把党性教育、自查自纠、民主评议和整顿思想作风结合起来,以整风精神自上而下分批进行。

一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加强思想武装,努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的问题。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等方式,系统学习中央17号文件指定的必读书目和有关文件,重点学好邓小平理论、十五大文件和江总书记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二十周年纪念大会、中纪委三次全会以及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金融研究班结业式上的重要讲话。高检院和省级院要加强对处以上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培训,突出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健全学习制度,加强指导、检查和考核。要紧密联系执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加强理性思考,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要以整风精神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和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扎扎实实解决突出问题。在班子成员认真进行自我总结反思、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级院党组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好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要勇于开展自我批评,找准领导班子、尤其是本人在党性党风及工作中的主要问题,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批评,指出存在问题。要把执行《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的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以及廉洁从政其他方面的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上级检察院要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的民主生活会。确有问题的要主动向组织讲清楚,主要领导同志和上级院要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及时批评帮助。对“三讲”中暴露出来的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问题严重又不主动讲清的要从严处理。

三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群众路线。在“三讲”教育中要发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每个成员进行畅所欲言的民主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和提出的问题如实反馈给本人,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整顿情况向群众通报。群众不满意或走过场的,要进行补课。

四要把“三讲”教育同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各级检察院都要对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分析研究,剖析典型案件,作出深刻反思,总结经验教训,分清原则是非,落实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三讲”教育要同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深入考察、考核及调整交流相结合,从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加强建设,并以此推动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绝不能脱离实际孤立地搞“三讲”教育。

四、切实加强对“三讲”教育的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三讲”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上级检察机关要切实负起责任,作出表率。地市以上检察机关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部门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方案,抓好试点,精心组织实施。上级检察机关要带头搞好自身的“三讲”教育,尤其是高检院和省级院要率先垂范,认真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检察长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自查自纠,搞好整改,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作出表率。哪个单位走过场,首先要追究检察长的责任。

2、严格掌握政策。各级检察院领导在“三讲”教育中,要善于把握政策,讲究方法,始终立足于参加人员的学习提高,自我教育,自查自纠。主动讲清问题的可从轻处理,被群众举报或组织查出的要从重处理。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坚持与人为善,增进团结,决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

3、加强具体指导。上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展和解决问题,力戒形式主义。高检院将派出工作组,对“三讲”教育情况进行抽查。要注意运用集中教育整顿经验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推动“三讲”教育的深入。各级检察机关在向同级党委报告开展“三讲”教育情况的同时,要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情况,并在教育结束时写出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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