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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字号】高检发释字[2001]3号【发布日期】2001.06.11【实施日期】2001.06.11【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为依法办理嫖宿幼女犯罪案件,对嫖宿幼女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解释如下:

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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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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