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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四批)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释[2001]32号【发布日期】2001.12.27【实施日期】2001.12.27【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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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司法解释名称    │ 发文日期、文号  │  废止理由    │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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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波侨财产遗赠中│1951年6月14日东法 │已被1985年4月10日 │

│ │国人应否有效问题的批复    │编字第2842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

│ │               │         │经通过并公布的《中│

│ │               │         │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               │         │》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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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外侨案件如│1951年9月26日法督 │情况已改变,实际 │

│ │当地无外事处可就近与省市人民政│(一)字第5号   │上已经失效    │

│ │府外事处联系处理的通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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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转知苏联废│1954年6月14日(54) │调整对象已消失, │

│ │除苏联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禁令 │办秘发字第87号  │实际上已经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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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波兰法院对双方│1957年5月4日   │已被1991年8月13日 │

│ │都居住在波兰的中国侨民的离婚判│法行字第8490号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

│ │决在中国是否有法律效力问题的复│         │的法(民)发〔19 │

│ │函              │         │91〕21号《最高人 │

│ │               │         │民法院关于中国公 │

│ │               │         │民申请承认外国法 │

│ │               │         │院离婚判决程序问 │

│ │               │         │题的规定》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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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籍的朝鲜族│1962年8月22日〔  │已被1994年2月1日 │

│ │公民申请离婚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62〕法行字第160号 │国务院发布的《婚姻│

│ │复              │         │登记管理条例》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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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判决可以直│1963年2月25日〔  │已被1999年3月29日 │

│ │接寄给在香港的当事人的批复  │63〕法研字第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 │               │         │法释〔1999〕9号《 │

│ │               │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

│ │               │         │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

│ │               │         │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

│ │               │         │的安排》的司法解释│

│ │               │         │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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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要求与│1964年7月7日(64) │已被1994年2月1日 │

│ │已回国的日本人离婚问题的复函 │法研字第64号   │国务院发布《婚姻 │

│ │               │         │登记管理条例》代 │

│ │               │         │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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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李淑芬与黄正宽│1964年11月16日(64)│主要内容与1994年 │

│ │离婚一案的批复        │民他字60号    │2月1日国务院发布 │

│ │               │         │《婚姻登记管理条 │

│ │               │         │例》不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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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朱玉琴与山田良│1978年7月28日(78) │与1992年3月4日  │

│ │离婚问题的批复        │法民字第18号   │最高人民法院、  │

│ │               │         │外交部、司法部  │

│ │               │         │发布的外发〔19  │

│ │               │         │92〕8号《关于执  │

│ │               │         │行〈关于向国外  │

│ │               │         │送达民事或商事  │

│ │               │         │司法文书和司法  │

│ │               │         │外文书公约〉有  │

│ │               │         │关程序的通知》  │

│ │               │         │不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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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交│1983年12月30日(83)│已被1999年12月25日│

│ │通事故案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法经字第8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

│ │               │         │经通过并公布的《中│

│ │               │         │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

│ │               │         │讼特别程序法》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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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专利审判工│1985年2月16日法  │已被2000年8月25日 │

│ │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经)〔1985〕3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 │               │         │务委员会已经修正并│

│ │               │         │公布的《中华人民共│

│ │               │         │和国专利法》和1997│

│ │               │         │年3月14日全国人民 │

│ │               │         │代表大会修订并公布│

│ │               │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刑法》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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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驻外使馆参赞能│1985年3月28日   │已被1992年7月14日 │

│ │否以外交代表身份为本国国民在我│(1985)民他字第5号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 │国的民事诉讼中聘请中国律师代理│         │法发〔1992〕22号《│

│ │诉讼问题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 │               │         │用〈民事诉讼法〉若│

│ │               │         │干问题的意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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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籍当事人委托│1985年6月8日(85) │已被1992年7月14日 │

│ │居住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或本国住我│民他字第3号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 │国领事馆人员为诉讼代理人,可否│         │法发〔1992〕22号《│

│ │允许问题的批复第一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 │               │         │用〈民事诉讼法〉若│

│ │               │         │干问题的意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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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侵权如何计│1985年11月6日法  │与2001年10月27日 │

│ │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间问题的批│经复(1985)53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 │复              │         │务委员会修正并公布│

│ │               │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商标法》不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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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1987年6月29日发布 │已被2001年6月22日 │

│ │件地域管辖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 │               │         │法释〔2001〕21号《│

│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 │               │         │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

│ │               │         │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 │               │         │》的司法解释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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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著作权(版权)│1987年12月31日〔 │已被2001年10月27日│

│ │归主办单位所有的作品是否侵犯个│1987〕民他字第24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

│ │人版权的批复         │         │经修正并公布的《中│

│ │               │         │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 │               │         │法》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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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外国法院离婚判│1990年8月28日法  │已被1991年8月13日 │

│ │决中的中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民复字〔1990〕12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 │承认该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效力问│         │法(民)发〔1991〕│

│ │题的批复           │         │21号《最高人民法院│

│ │               │         │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

│ │               │         │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

│ │               │         │程序问题的规定》代│

│ │               │         │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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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1992年2月9日法  │已被2001年6月22日 │

│ │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发〔199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

│ │               │         │法释〔2001〕21号《│

│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 │               │         │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

│ │               │         │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 │               │         │》的司法解释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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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1992年11月18日  │适用期已过,   │

│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法发〔1992〕37号 │实际上已经失效  │

│ │通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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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水路货物逾期运│1995年12月7日〔  │原依据的《中华人 │

│ │到,因货物价格下降所造成的经济│1995〕交他字第7号 │民共和国经济合  │

│ │损失应否赔偿的复函      │         │同法》和《水路  │

│ │               │         │货物运输规则》  │

│ │               │         │、《水路货物运  │

│ │               │         │输合同实施细则  │

│ │               │         │》有关规定作出  │

│ │               │         │的该司法解释不  │

│ │               │         │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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