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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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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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证照(财物)
名称 |
证件号码 |
数 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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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 (签名)
在场人 (签名)
年月日 |
执行人员 (签名)
年月日 |
注:本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执行人,一份随强制保管证照通知书存卷。
54. 证照(财物)发还清单样式
××××人民法院
证照(财物)发还清单
(××××)××执×字第××-××号
被执行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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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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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证 照(财物)
名 称 |
数 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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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单位(盖章)领取人:
(签名)
年 月 日 |
执行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
55.财产保管委托书样式
××××人民法院
财产保管委托书
(××××)××执×字第××-××号
××××(写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
我院在执行……(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依法于××××年××月××日查封(扣押)了被执行人财产……(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或数额、所处位置等内容),因…… (写明委托保管的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指定担保物权人为保管人的引用第十三条)的规定,特委托你(单位)代为保管。对扣押的财产,未经本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和处分。
附:查封、扣押执行裁定书。
××××年××月××日
(院印)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指定担保物权人为保管人的引用第十三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扣押被执行人财产后,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保管时使用。
二、“对查封、扣押的财产,(除被执行人)保管人不得使用”必须注明。
三、因保管人的过错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由保管人承担责任。
本样式一式二份,拟稿存入执行卷宗,并由执行员、书记员签字,正式函件交受托人收执。
56.采取冻结存款措施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限),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在……(写明被执行人存款的地点、账号、户名、币种等)存款××元,冻结期限为××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发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的执行通知后,对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冻结存款的强制执行措施时使用。
二、本样式的主文部分在制作文书时,可以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将“存款的地点、账号、户名、币种等”内容以填充的格式空出,以便在执行现场填写。
57.采取划拨存款措施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间)。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存款××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发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的执行通知后,对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划拨措施时使用。
58.提取被执行人储蓄存款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间)。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5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提取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元(写明本金及利息数额等)。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5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为公民的案件中发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的执行通知后,查明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收入已转为储蓄存款,责令其交出存单又拒不交出,采取提取其储蓄存款措施时使用。
59.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收入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间)。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现查明被执行人×××在×××(写明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或名称)有××× (写明收入数额)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扣留(或提取)被执行人×××在××× (写明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或名称)收入×××元(写明收入数额)。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发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的执行通知后,查明其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有关收入,扣留或提取其收入时使用。
60.禁止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已到期收益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间),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现查明被执行人×××在×××(写明有关企业名称)有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写明具体数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于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1条第1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禁止×××(写明有关企业名称)向被执行人支付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写明具体数额)。×××(写明有关企业名称)应于裁定书送达后×日内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写明应支付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的具体数额)。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1条第1款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发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的执行通知后,对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得到的已到期股息和红利等收益,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使用。
61.禁止被执行人转让知识产权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日立案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查明……〔写明被执行人享有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的财产权部分)等知识产权的事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0条第l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禁止被执行人×××转让其享有的专利权〔或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的财产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0条第1款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发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的执行通知后,对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禁止其转让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财产权部分)等知识产权的执行措施时使用。
二、本裁定应同时送达上述权利登记主管部门,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62.将被执行人独资、合资、合作企业的投资权益转让申请执行人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日以(××××)××执×字第××-××号执行裁定书冻结被执行人×××在其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或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拥有的投资权益,并责令被执行人……(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间)。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第l款(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适用第55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在其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写明企业名称)中的…… (写明转让的投资权益份额)投资权益作价……(写明作价数额)转让给×××(写明投资权益受让人名称,包括申请执行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第l款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对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其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中拥有的投资权益,直接裁定予以转让时使用。
二、对被执行人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在征得合资或合作他方的同意和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后予以转让的裁定可参考本样式。但在事实部分应写上“征得合资或合作他方的同意和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批准”等内容,在适用法律条款时应将“第54条第l款”替换为“第55条第l款”。
三、如果被执行人除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股权以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其他股东又不同意转让的,采取直接强制转让被执行人股权的裁定可参考本样式制作,但在事实部分应写上“被执行人除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股权以外别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其他股东又不同意转让”等内容,在适用法律条款时,应将“第54条第l款”替换为“第55条第2款”。直接强制转让被执行入的股权,应当保护合资他方的优先购买权。
63.(轮候)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限),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查明……(写明需查封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点等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第42条(属扣押财产的引用第43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所有的…… (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点等)。
二、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
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或写:被执行人(保管人)×××负责保管被查封(被扣押)的财产。在查封(扣押)期间不得使用被查封(被扣押)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冻结财产不需要保管的,不列本项。]
三、查封(扣押、冻结)期限为×年(月)。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扣押、冻结)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第43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制定。
二、本裁定书样式适用于采取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时使用。应当注意在引用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条款时,应根据所采取措施的不同,选择适用相应的条款。
三、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票采取扣押、冻结措施的,可参照本样式,但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2条。
64.预查封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限),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查明……(写明需查封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点,履行产权登记手续的进展情况以及在先强制措施的登记顺序情况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第4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等有关规定,裁定如下:
一、预查封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点)。
二、预查封的效力等同于正式查封。查封期限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年(×月)。
查封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第4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第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等)规定的精神制作,供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针对被执行人全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未办理使用权登记的情况,对土地使用权进行预查封时使用。
65.冻结被执行人投资权益或股权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间),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在×××(写明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法人企业名称)有……(写明投资权益或股权名称及数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执行人×××在×××(写明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法人企业的名称)享有的……(写明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名称及数额)。冻结期间,不得擅自处分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
二、冻结期限为……(写明具体的冻结期限)。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日内提出续行冻结的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发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的执行通知后,对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采取冻结措施时使用。
二、裁定中冻结期限的具体起止日,应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写明。
66.冻结被执行人预期收益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间),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在×××(写明有关企业名称)有预期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1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对被执行人×××在×××(写明有关企业名称)的预期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予以冻结。
二、冻结期限为……(写明具体的冻结期限)。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日内提出续行冻结的申请。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代理)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1条第2款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发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的执行通知后,对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预期收益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使用。
二、裁定中冻结期限的具体起止日,应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写明。
67.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执×字第××号……(写明裁定的主要性质)的裁定,查封(或扣押、冻结等)了……(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额等),现因……(写明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的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如执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用第7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
解除对……(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额等)的查封(或扣押、冻结等)。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第73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中解除已经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时使用。
二、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查封、扣押、冻结等裁定,该裁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被执行人以其他形式履行了义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裁定书应送达双方当事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裁定书已送达给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的民事裁定书也应送达相应的人员和单位。
三、解除裁定应在不需要继续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当日作出。
四、解除强制执行措施裁定的审批程序与作出强制执行措施裁定的审批程序相同。如查封决定系合议庭作出,解除查封也应合议后作出。
五、执行实践中应注意查封物、扣押物因拍卖或变卖而交付给买受人时,应当解除查封、扣押。
68.采取拍卖措施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日,以(××××)××执×字第××-××号执行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写明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状况],并责令被执行人……(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间),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二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写明财产名称、数量等内容)。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二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拍卖被执行人财产时使用。
二、拍卖被执行人的知识产权可参照此样式,适用法律时应加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0条第2款。
三、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股票拍卖,可参照此样式,适用法律时应加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2条。
四、拍卖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可参照此样式,适用法律时应加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第2款。
五、拍卖被执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可参照此样式,适用法律时应加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69.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日,依法委托×××(写明拍卖机构名称)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写明被拍卖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年××月××日×××(写明买受人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以××元的最高价竞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写明被拍卖财产名称、数量、地点等)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所有。[……(写明被拍卖动产的名称)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写明被拍卖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名称)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项仅适用于需办理过户手续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拍卖成交时使用。
70.采取变卖措施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日,以(××××)××执×字第××-××号执行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写明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状况]。并责令被执行人……(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间),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写明变卖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1条第l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变卖被执行人×××所有的……(写明财产名称、数量等内容)。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1条第l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时使用。
二、变卖被执行人知识产权可参照此样式,适用法律时应加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0条第2款。
三、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份凭证(股票)变卖可参照此样式,适用法律时应加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2条。
四、变卖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可参照此样式,适用法律条款应加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第2款。
71.采取以物抵债措施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间),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写明以物抵债事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1条(或第30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将被执行人×××所有的……(写明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点等内容)作价××元(写明抵偿价),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写明具体债务内容)。[……(写明被拍卖动产的名称)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写明被拍卖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名称)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本项仅适用于需办理过户手续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1条、第302条(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以物抵债的,用301条;如仅申请执行人协商同意以物抵债的用第30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发出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义务的执行通知后,对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以物抵债强制执行措施时使用。
二、经双方当事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三、被执行的财产无法拍卖或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
72.鉴定委托书样式
××××人民法院
鉴 定 委 托 书
(××××)××执×字第××-××号
××××(受委托单位名称):
我院执行……(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需对……(写明委托鉴定的事项)予以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请你单位进行鉴定,并及时向我院提出书面鉴定结论。
附:委托鉴定清单(委托鉴定事项说明)
××××年××月××日
(院印)
本院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制定,供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委托有关专业单位进行鉴定时使用。
二、委托书应写明、写全案号、案由。
三、委托书后应附相关法律文书。
四、委托鉴定的具体事项必须写清楚。
五、人民法院对专业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六、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
73.价格评估委托书样式
××××人民法院
价格评估委托书
(××××)××执×字第××号
××××(受委托单位名称):
我院执行的……(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需对附件清单所列财产进行价格评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请你单位对附件清单所列财产进行价格评估,并将书面评估报告一式×份及时报送我院。
附:委托评估财产清单
××××年××月××日
(院印)
本院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7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前,依法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时使用。
二、受委托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包括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审计事务所等机构。
74.拍卖(变卖)委托书样式
××××人民法院
拍卖(变卖)委托书
(××××)××执×字第×× 号
××××(受委托单位名称):
我院在执行……(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于××××年××月××日依法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写明被拍卖(变卖)财产的名称、位置等基本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特委托你单位对拍卖(变卖)清单所列财产进行拍卖(变卖)。
附:l.委托拍卖(变卖)财产清单
2.拟拍卖(变卖)财产的评估报告
××××年××月××日
(院印)
本院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6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或有关单位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时使用。
二、如果是变卖的,只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6条的规定,而不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
三、被拍卖(变卖)财产清单须将拟拍卖财产的基本情况写清楚。如财产的名称、数量、财产的处所等。
四、拍卖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拍卖活动必须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
五、附件为拍卖执行裁定书、拟拍卖财产清单和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