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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工作的意见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2014]164号【发布日期】2014.06.30【实施日期】2014.06.30【效力级别】两高工作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信息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贯穿各项司法决策的制定实施全过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法院信息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周强院长多次就加强信息采编报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5月9日,周强院长会见中央办公厅信息综合室调研组一行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充分发挥司法信息的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周强院长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当前信息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人民法院信息工作

1.准确把握信息工作的职能定位。信息工作是司法政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司法政务部门的重要职能,承担着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司法决策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重要职责。有效做好信息工作,对于党中央、地方各级党委以及上级法院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充分认识信息工作的现状和挑战。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信息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人民法院工作全局,切实加强信息工作,为党中央、地方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了富有成效的信息服务。当前,随着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信息资源、信息形态、信息载体日益呈现新特点,法院信息工作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全面加强信息工作,是准确、及时了解工作态势的基本渠道,是强化对下指导的重要保障,是跟踪工作落实的有效抓手。

3.全面提升信息工作成效。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到信息工作在新形势新任务下,领域将更宽、天地将更广、作用将更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高度重视做好司法信息的采编报送工作,坚持“第一手情况” “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要求,全面提升信息报送层次,优化信息工作机制,加强信息队伍建设,确保司法信息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准确把握信息采编报送方向

4.突出大局工作的重点。要紧紧围绕大局出谋划策、贡献智慧,主动对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对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重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多出大主意、好主意,下功夫提高信息的实用效能。要紧紧围绕领导决策需求和中心工作需要,及时报送领导需要了解和需要领导了解的信息,并根据党中央、地方各级党委以及上级法院重点工作进展不断提供动态信息,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对于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要通过信息渠道及时报告传达学习情况、贯彻落实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

5.反映推进工作的难点。要立足司法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及时报送深度研判、问题建议类信息,及时反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采编上报中央办公厅信息综合室,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时参考。要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报送调研分析类信息,准确反映法院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需要各部门协调配合的事项,争取理解和支持,多渠道推动形成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准确反映影响公正司法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使各级法院领导全面把握司法工作实际情况,促进形成符合国情、符合司法规律的决策和部署。

6.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抓住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广泛了解和全面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既要报送人民法院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方面的信息,又要报送群众关注、舆论热议的涉及人民法院工作的信息,还要及时报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信息。

7.总结司法工作的亮点。要及时反映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情况,让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通过信息全面掌握司法领域的动态、经验和问题。要认真总结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有说服力的数据和实例展现工作特色,充分发挥典型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内外有别,把司法信息与侧重于宣传引导的新闻报道区别开来,使每篇司法信息在有限的篇幅里最大限度地展示信息点。

三、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工作原则

8.把及时性原则落到实处。及时性是信息工作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在当前新媒体迅速发展、信息传输速度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滞后性信息将会失去价值。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意识,对于各类具有时效性的信息材料,都要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上报,防止重要信息因报送滞后而丧失决策参谋价值,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凡是需要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上级法院及时掌握、立即处置的重要情况和紧急信息,都要迅速收集起来,及时逐级报告。各级法院审理的重大敏感疑难案件以及涉及人民法院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随时发生随时报送,既要向上级法院信息工作部门报送,也要向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报送,并要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等情况。

9.把准确性原则落到实处。信息的生命力在于准确,信息的价值在于真实,信息必须来自于客观实际,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反映工作进展和成绩的信息要恰如其分,反映问题的信息要真实可靠,反映困难的信息要准确实在。要加强对信息的校核,及时向报送单位和有关业务部门核实,对正在发生的重要情况,特别是正在审理的案件有关情况务必进行追踪了解,务求所报信息准确无误。要强化信息调研,尤其要注重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下苦功夫,花大力气,在广泛占有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集零为整,去粗取精,形成高质量的信息材料。要适应大数据时代的要求,探索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信息工作,善于透过大数据发现问题、剖析成因、研判态势、提出对策,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

10.把全面性原则落到实处。要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防止以偏概全,顾此失彼。要辩证地反映工作或问题的全貌,不断章取义、妄加取舍,也不层层截留、级级过滤。要坚持“喜忧兼报”,只要工作需要,无论是哪一方面的信息都要报送,既要重视报送动态、经验类信息,又要注重报送问题类信息,注重从审判执行工作一线和大量初级信息材料中挖掘筛选带有规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归纳、分析、提炼,作出量的分析和质的判断,深度揭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四、完善信息工作机制

11.完善信息采编报送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信息采编工作,坚持“采”与“编”结合,变被动等信息为主动找信息,既要立足各业务部门提供的现成材料编报信息,又要围绕信息报送重点主动协调有关业务部门提供素材并进行深加工。要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准确把握人民法院信息工作新形势、新格局,结合辖区法院实际进行分类指导,对于信息报送数量少的法院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首先解决数量问题,对于报送数量多的法院则要深挖工作潜力,切实提升信息的决策参考价值。

12.认真做好向中央办公厅报送信息工作。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司法信息服务中央决策的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开始以《高法信息》为载体向中央办公厅信息综合室报送信息。为拓宽信息来源、全面反映各地情况,各高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高法信息》素材报送工作,以深度研判和问题建议类素材为主,既可以报送本院采编的信息,也可以转报辖区中级、基层人民法院的信息材料。根据中央办公厅信息综合室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将根据各地工作特色和实际,适时就特定主题向有关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约稿,请各高级人民法院在接到约稿通知后,及时组织本院业务部门和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共同做好采编报送工作。各高级人民法院向省区市党委办公厅报送的重要信息,必须同时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13.加强信息工作条线联系和上下互动。参照中央办公厅信息综合室做法,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将在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部分信息工作水平较高的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信息直报点,届时请各高级人民法院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全国法院信息采用情况通报工作,科学设定质量系数权重,适时组织开展全国法院优秀信息评选活动,通报表扬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要通过开展信息调研、工作研讨、下发信息工作要点等形式,加强信息条线的交流互动,指导各级法院采编高质量信息材料,促进全国法院信息工作均衡发展。

五、强化信息工作保障

14.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司法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工作的领导,把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充分发挥信息在了解情况、制定决策和指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定期听取信息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信息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支持信息工作部门积极收集、如实反映真实情况,为信息工作部门有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15.加强归口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担负着信息工作归口管理、对下指导、统筹协调、采编报送的职责,具体工作由办公厅院长办公室承担。各高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机构建设,强化对辖区法院信息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要强化督查督办,对领导在信息上的重要批示指示,要通过建章立制、督促检查等手段,一件一件、一个一个跟踪落实问效,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16.加强物质保障。各级人民法院要将信息工作经费列入本院预算,逐年增加信息工作经费,强化物质保障水平,支持信息工作部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创新服务内容和载体。要提升信息工作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抓住全国法院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四级法院联网的有利契机,推动建设全国法院统一的司法信息采编报送网络,打造信息传输处理的数字化、网络化、一体化平台,为司法信息的采编、报送、存储、分析、共享等提供有力技术保障。要加强应急通信设施配备,确保特殊情况下紧急信息协调联络畅通。

17.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信息采编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要求,配齐配强信息工作人员。要保持信息采编队伍的相对稳定,各高院信息工作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将调整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要重视培养信息工作人员,安排信息工作部门领导和同志旁听列席党组会、审判委员会,参加院内召开的相关会议,参阅有关文件,不断丰富知识、拓宽视野、提升能力。要定期组织信息人员参加法院系统内外的座谈、学习、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在信息工作上形成共同探讨、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要及时表彰奖励作出突出成绩的信息工作人员,并在晋级晋职等方面予以倾斜,不断调动信息工作人员积极性,努力开创人民法院信息工作新局面。

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研究加强本地法院信息工作,充分发挥司法信息的决策参谋作用,为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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