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日期】2019.09.16【实施日期】2019.09.16【效力级别】两高工作文件
新时代人民检察事业站在新的历史方位,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自觉适应新时代党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主动融入世界法治发展交流交融的总体趋势,需要从深层次吸收借鉴人类先进的、优秀的法治文明和法律智慧,不断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发布5项重大课题,以加强对世界主要国家检察制度和检察权运行机制的比较研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律师
一、申报人范围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制度比较研究重大课题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选题
(一)三大法系检察制度比较研究;
(二)检察与政治的关系比较研究;
(三)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与具体职能比较研究;
(四)检察权的运行模式与实现机制比较研究;
(五)检察官的分类管理与任职保障比较研究。
《三大法系检察制度比较研究》选题可下设3个子课题,集中对社会主义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国家检察制度开展纵向研究。《检察与政治的关系比较研究》《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与具体职能比较研究》《检察权的运行模式与实现机制比较研究》《检察官的分类管理与任职保障比较研究》4个选题是对各法系共通问题开展的横向研究。比较研究资料须覆盖五大洲60个代表性国家(亚洲、非洲、美洲、大洋洲各10国,欧洲20国)的检察制度以及各国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涉及检察制度和检察权运行的重要司法判例等。国家检察官学院可以提供部分参考资料。律师
三、项目经费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10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课题主持人须由学界知名专家或者省级院检察长或副检察长担任;
(二)课题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纸质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课题申请书可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spp.gov.cn中的“理论研究”目录内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文档结尾处点击下载);律师
(三)课题申请表电子版须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应包括以下内容:2019年重大课题申报:申报课题名称-单位-申请人姓名;
(四)申报的课题名称表述应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课题申请书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财务章;
(五)具体申报和评审程序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六)课题须于2021年7月前完成。结项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论文)和最终成果(拟出版的研究报告)。
五、申报材料受理
课题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检察理论研究所科研管理部,邮编:100144;
联系人:倪娜;
联系电话:(010)86423817;
申报材料接收邮箱:jiancha3@ 163.com。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