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文字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3号【发布日期】2015.07.20【实施日期】2015.07.20【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为适应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需要,现决定废止以下两部规章:
一、《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2005年1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1号公布)。
二、《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2005年1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2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