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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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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文字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5号【发布日期】2015.06.29【实施日期】2015.06.29【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国发〔2014〕65号)的要求,经商商务部同意,现决定废止《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2008年8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令第35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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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洁律师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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