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沈阳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收取个人购房贷款抵押担保服务费的批复

【发布部门】沈阳市物价局【发文字号】沈价发[2002]105号【发布日期】2002.06.25【实施日期】2002.07.01【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沈阳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沈阳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经营性收费问题的请示》收悉。为进一步启动房地产市场,促进居民住房消费,根据市政府“降低费用”的有关要求和你单位二00一年试行情况,以及广大购房贷款者的承受能力,经研究,将你单位收取的个人购房贷款抵押担保服务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收费标准

由按贷款额的0.8%收取,调整为按贷款额的0.5%收取。

原沈阳市物价局制发的《关于重新核定沈阳市房产局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收取个人购房贷款抵押担保服务费的通知》(沈价发[2001]75号)同时废止。

二、服务内容为抵押人办理公证、契税、他项权证、房产产权证及各项手续等一站式服务。

三、上述收费标准从二00二年七月一日起试行一年,届时重新核定。

四、你单位接本通知后,请到市物价局更换《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