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山东省商务厅【发布日期】2011.05.31【实施日期】2011.05.31【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一、拍卖企业申请变更应具备的条件
1、年检合格。
2、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3、拍卖企业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后,自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之日起达到一年以上,并在六个月内举行过拍卖会。
4、拍卖企业按时报送月度经营信息(一年内三次未按时报送的,不予变更)。
5、拍卖企业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注册登记项目前,应首先报省商务厅核准。
二、拍卖企业申请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一)基础资料
1、《山东省拍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报告(正式文件);
2、企业变更申请;
3、公司股东会议关于申请变更事项的决议(加盖公章或由全体股东签字);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其他资料
除基础资料外,拍卖企业根据不同变更事项,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变更企业名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换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内)复印件。
2、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新任法定代表人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3、变更注册资本: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复印件(包括银行询证函、进帐单等银行出具出资证明,每页需加盖会计事务所公章)。出具验资证明日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商务厅的日期在3个月以内。
4、变更企业地址:变更后住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5、变更股东: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及投资能力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信用记录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提报材料除单独要求外均须提供原件。
三、变更程序
(一)申请。拍卖企业向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变更事项书面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同时上交《拍卖经营许可证》(副本)。
(二)初审。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拍卖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山东省拍卖企业变更备案登记表》,一并上报省商务厅。
(三)核准。省商务厅根据市商务主管部门转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并换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四、其他
外商投资拍卖企业的变更事项,按《拍卖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