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通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和合同备案手续网上合并申请的通知

【发布部门】上海市其他机构【发文字号】沪建建管[2012]37号【发布日期】2012.08.31【实施日期】2012.08.31【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可直接发包产业项目的直接发包手续与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手续合并办理的办事指南>的通知》(沪建交〔2012〕929号),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办事流程,于2012年9月10日起开通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和合同备案手续网上合并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建设项目应按照网上申请、窗口办理的程序合并办理直接发包和合同备案手续。

建设项目发包人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的“网上办事”栏目,选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直接发包手续办理”事项,填写相应的《非招标发包登记表》和《合同备案表》,打印并完成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完成后,发包人携带“可直接发包产业项目的直接发包手续与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手续合并办理的办事指南”要求的材料,到《上海市建设工程建管程序告知单》告知的受理服务部门合并办理直接发包和合同备案手续。

二、市、区(县)和委派(派出)机构的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部应按照合并办理的办事要求,做好相关办理工作。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