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发文字号】徐府发[2012]30号【发布日期】2012.11.22【实施日期】2012.11.22【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为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切实维护居住房屋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确保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徐汇区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如下:
一、旧城区改建的签约比例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在区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徐汇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征收决定做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按户进行补偿。在签约期限内,原则上签约比例达到85%或以上的,补偿协议生效。
二、价格补贴系数
征收居住房屋补偿的价格补贴系数为0.3。
三、套型面积补贴标准
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做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补贴,每证补贴15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居住困难户优先保障的折算单价
折算单价标准参照征收范围内使用的政府定价产权调换房屋价格,在征收地块补偿方案中予以确定。
五、奖励标准
对于规定期限内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设置按期签约奖和按期搬迁奖,具体标准在征收地块补偿方案中确定。
六、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征收居住房屋的,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搬迁费补贴,搬迁费包括设备设施移装费、搬家补助费等。其中,设备设施移装费包括固定电话、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空调、热水器、宽带、电表等因移装产生的费用,具体标准为:
固定电话移装费,每号140元或按现行有关规定;
管道煤气拆装费,每户160元或按现行有关规定;
有线电视安装费,每户240元或按现行有关规定;
空调拆装费,每台400元;
热水器拆装费,每台300元;
宽带移装费,每户90元或按现行有关规定;
家用(独用)电表,凭收费单据按实结算。
搬家补助费以被征收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5元计算,每户低于1600元的,按1600元计算。期房调换的搬家补助费标准增加一倍计费,并一次性付清。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期房的,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临时安置费补贴标准以安置房作为计费标准,具体为:一室户型月补助1500元;二室户型月补助2000元;三室户型月补助2500元,按实际过渡期一次结算。
七、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