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上海期货交易所【发文字号】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告[2019]24号【发布日期】2019.05.178【实施日期】2019.05.17【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近期,我所收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储陆通取消天然橡胶武清存放点的申请》(中储股份办函字〔2018〕42号)。经查,目前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武清库内已无我所天然橡胶期货标准仓单。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第九条及《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第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
1.同意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取消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武清库天然橡胶期货存放点的申请。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武清区钢城南路仓库不再开展我所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
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储陆通物流有限公司天然橡胶期货核定库容30000吨维持不变,其下属天津陆通、天津塘沽存放点期货交割业务正常运行。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