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上海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取消工业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通知

【发布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文字号】沪交规[2019]347号【发布日期】2019.04.28【实施日期】2019.04.28【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沪府规[2018]14号)、《上海市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沪建审改[2018]2号),结合有关改善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现对取消工业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作进一步明确:工业项目免于编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市、区交通主管部门不再组织开展工业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评审。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