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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排水接入改革的意见

【发布部门】上海市水务局【发布日期】2019.01.30【实施日期】2019.02.01【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供排水接入营商环境,提高效率、减少时限、提升服务,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经商市相关部门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提出的不断增强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沪府规〔2018〕14号)文件要求,全方位对照“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要求,全力以赴推进供排水接入改革工作。以提高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进一步压缩时限、优化环节、简化审批,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切实提高供排水接入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本市进一步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新装、扩容等服务的供排水接入工程。

三、工作目标

用户申请供排水接入,供排水部门办理接入时间最长不超过9个工作日。

无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无外线工程”)的用户接入不超过4个工作日,包括“现场踏勘审核”(2个工作日)、“接入通水”(2个工作日)。

需建设专用外线管道工程(以下简称“有外线工程”)的用户,接入最长将不超过9个工作日,包括“现场踏勘审核”(4个工作日)、“接入通水”(5个工作日)。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环节,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供排水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办理,在工程建设阶段同步完成相关供排水接入设施建设,完工后直接办理供排水接入事宜。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联审共享平台”(以下简称“联审平台”)信息共享,在施工许可证发放后网上推送供排水接入申请。

(二)依托平台,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

依托“联审平台”,全面实现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占路意见书等通过网上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精简审批受理材料,优化各部门的流程,为用户供排水接入建立绿色通道,大幅度压缩办理时间。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对于符合条件的外线工程,确保审批手续的按期办理。鼓励供排水部门可以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全流程代办服务,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四)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用户满意度和获得感。

相关审批部门和供排水部门应当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公开业务流程,服务规范,为用户办理供排水接入提供便利。通过信息化手段和信用管理措施,建立透明高效的工作机制,为优化审批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

五、供排水接入流程

用户在设计方案和施工许可环节手续办理过程中,可通过“联审平台”向供排水部门提出接入方案的咨询。供排水部门也应通过与“联审平台”的互联,获悉用户信息并主动向用户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一)现场踏勘审核

对于无外线工程的用户,供排水部门在“联审平台”网上推送的供排水申请报装信息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现场勘查审核。

对于有外线工程的用户,供排水部门在在收到“联审平台”网上推送的供排水申请报装信息确认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现场勘查审核。

(二)接入通水

无外线工程的用户,接受用户接入通水申请后,供排水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供排水接入通水。

有外线工程的用户,供排水部门应在同意施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外线工程,实现供排水接入通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市住建委、市水务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定期通报、工作例会、考核监督等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各相关单位应当按照本意见的总体要求和时间安排,针对优化调整后的行政审批流程和工作环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文件。

(三)信息共享透明公开。通过联审平台,进一步实现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和标准规范集中公开,实现图纸和资料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共享,实现全过程审批时限监控和预警机制,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信用手段支撑。从重前置审批转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覆盖用户、利益相关单位、供水企业等各类主体的行业信用体系。通过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提高违法者的违规和失信成本。

七、施行日期

本意见自2019年2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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