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发文字号】沪府办规[2019]4号【发布日期】2019.03.28【实施日期】2019.03.28【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4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沪府办发〔2014〕16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