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上海市司法局【发文字号】沪司发〔2019〕107号【发布日期】2019.09.06【实施日期】2019.09.06【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区局,市公证协会:
2013年7月,本市公证行业公开向全社会承诺,开展“免费为8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免费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保管”的公益服务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公证机构为8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共计2.4万余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塑造了公证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为更好践行“服务为民”根本宗旨,努力打响“上海公证”服务品牌,现就进一步做好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坚定此项活动的公益性质,切实兑现服务承诺,为8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及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保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各公证机构对在8月31日前已经预约但尚未办理的免费遗嘱公证事项,必须在2个月内全部办结。其中,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三、自9月1日起,新增的免费遗嘱公证预约等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四、各区所属公证机构按照“方便当事人就近办理”的原则,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区的服务对象提交的免费遗嘱公证申请,可以优先受理。东方、新虹桥、张江公证处可以受理全市范围内的免费遗嘱公证。律师
五、如出现部分公证机构短时间内预约登记数量过大的情况,市公证协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征得服务对象同意的情况下,统筹安排服务对象至东方、新虹桥、张江公证处办理公证,重点发挥东方公证处的主力军作用。
六、为确保有需求的服务对象可以均等享受公益服务,以便更加合理地运用和分配公证服务资源,每名80岁以上老年人仅能享受一次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待遇。
各公证机构负责人作为公益活动的组织者和践行者,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职责,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对塑造行业形象、提升公证工作公信力的重要意义;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公证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在确保办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市公证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要敢于向业内存在的“沉疴积弊”亮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群众关心的问题和行业对社会的承诺始终放在心上、扛在肩头。要采取积极举措,引领带动行业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真正让群众享受到更贴心、更温暖、更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各区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所属公证机构的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工作措施,尽快清理积压的预约申请,并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本市公证行业对社会的公开承诺落地见效,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