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上海市公安局【发文字号】沪公通字〔2020〕59号【发布日期】2020.05.13【实施日期】2020.05.13【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全国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座谈会、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上海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上海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上海公安派出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性质定位。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单位,处于维护安全稳定的最前沿、联系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是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派出所工作成效直接关系社会治安大局,影响党委政府形象和党群关系、警民关系,事关公安事业长远发展。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必须坚持把派出所工作置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大力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工作,筑牢公安工作的根基。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和“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价值追求,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智慧公安建设为牵引,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载体,持续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不断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网络净、社会稳、服务优、基础实、执法严、队伍硬、群众满意、民警满意。律师
(三)主要目标。在智慧公安建设总体框架下,“三位一体”迭代推进派出所科技含量提升、警务流程再造、队伍管理手段升级,推动派出所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警力配置优化、执法执勤规范、工作方式智能、警务保障有力、队伍建设过硬,基本建成符合新时代要求和上海实际的派出所警务运作机制,全面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的提升。
二、新时代派出所的职责任务
(四)防风险。收集、掌握、报告涉及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加强对辖区实有人口、关注人员以及重点阵地排查管控,强化治安全要素管理。组织治安调解,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范处置涉稳风险。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复杂地区和重点场所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五)护平安。强化“除小恶治小乱破小案清隐患”,按照规定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完善辖区治安防控体系,推进社区、楼宇(单位)、场所等社会面智能安防建设。维护地区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履行防火监督职能。培育平安类社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当好平安建设组织者。
(六)促发展。树立服务发展意识,保障辖区重大项目建设,健全联系企业制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壮大基层治理力量,完善非警务信息分流机制,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七)惠民生。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落实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推进“综合窗口”建设,拓展服务时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与辖区群众联系,定期向群众代表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三、全面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八)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持续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暨争创十佳派出所(所长)”活动。坚持党建统领、专群结合,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每2年向公安部推荐一批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好、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好的优秀派出所。着力培育一大批“新时代马天民式”好民警,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上海版。
(九)深化社区警务战略。科学合理划分派出所警务责任区,以“块”为单位实施综合执法。将社区、街面、楼宇(单位)等一线综合执法勤务纳入社区警务工作范畴,落实“一居(村)一警一室两辅”要求,持续推动党员民警兼任居(村)委党组织副书记,非党员民警兼任综治站副站长,保证民警有足够时间深入社区,履行好管理实有人口、开展群众工作、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开展街面巡逻、实施治安管理、落实防火监督等职责。
(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结合接处警、社区警务工作和执法办案等日常业务,全面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建立与信访、司法、人社等部门定期会商机制,推广完善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调解机制,搭建网络调解平台,丰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对经评估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干预。
(十一)当好平安建设组织者。坚持“面对面键对键”,依托社区警务室、微信警务室等途径,协调发动居(村)委、业委会、物业公司、内保组织、平安志愿者等力量参与平安建设、社区治理。建立入户宣传走访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形成更加紧密的警民联系沟通格局。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平安单位建设,提高发现和防控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
四、推进派出所科技含量提升
(十二)增布区域智能安防感知端。发挥派出所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支点作用,推进社区、楼宇(单位)、场所等智能安防建设,构筑最小单元防护圈,进一步提升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感知能力。结合“雪亮工程”建设,有序实施辖区视频设备布建、原有设备点位调整及高清智能化改造,提升视频监控的覆盖率、集约性、可用性。
(十三)加强基础信息采集维护。按照“全域、全量、实时”要求,加强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将标准地址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实有安防设施、实有力量装备、实时报警信息等数据汇聚到“一标六实”等信息系统中。围绕入城口、落脚点、流动中、学校门、就业岗、监测哨,精准掌握实有人口信息,健全完善“一人一档”专题数据库。建立完善重大案(事)件基础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十四)深化基层智能应用。按照《智慧公安派出所智能化建设内容与验收标准(试行)》要求,大力推进智慧公安派出所建设,推动智慧公安建设成果在基层普及应用、集成应用。加大数据资源投放力度,将涉及派出所要素管控、侦查办案、服务群众的相关数据授权给派出所。依托“智慧公安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推动实现一线警务工作移动化、集成化,进一步激发基层运用轻应用、模型的活力,优化应用格局,提高应用水平,繁荣智慧公安应用生态,做到“实战管用、基层爱用、民警受用”。
(十五)加强街面智能巡控。进一步推进视频监控深化建设和深度应用工作,不断优化智能头盔、智慧巡车、智能警务终端等装备功能,进一步提高街面巡逻防控智能化水平和对街面违法犯罪活动的精准打击能力。
五、深化派出所警务流程再造
(十六)优化打防关系。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原则,逐步压减派出所打击任务,厘清派出所与分局、专业警种的职责边界,规范派出所刑事案件办理范围。坚持“除小恶治小乱破小案”,进一步强化治安案件办理,提高结案率和结案质量,做到除恶于初萌、治乱于苗头、破案于即发。组织开展可防性案件“零发案”小区创建活动,打造“上海无贼”示范区。落实公安机关便企、利企、惠企、护企等支持经济发展举措,全面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十七)完善派出所警务运作机制。坚持属地主战原则,完善街面、社区、楼宇(单位)、窗口以及指挥调度、执法办案六大勤务模式,在派出所设立“一室两队”架构,即综合指挥室、案件办理队和若干社区警务队。社区警务队对应警务责任区进行设立,统筹实施警务责任区一线综合执法。案件办理队负责查处辖区治安案件和规定范围内的刑事案件。
(十八)建强派出所综合指挥室。赋予综合指挥室“枢纽地位”和完备的实战功能,日常运作由所领导具体负责,承担指挥调度、情报研判、勤务管理、综合保障等职能。完善“两级中心、三级指挥”体系,推行扁平化、可视化指挥调度,抓好智能警务终端在线率,做到全部实时警力上图展示。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室与街镇网格中心、综治中心联勤运作模式,实现相关数据互联共享,有效分流处置非警务类警情,推动协同治理模式落实。
(十九)做实交通属地化管理。按照“压事故、保畅通、治顽症、优服务、树形象”的职责要求,深入实施以“块”为主的地面交通管理模式,将入所交警纳入警务责任区,实现交通管理与社区警务、治安防控、防火监督等派出所基础业务相融合。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民警日常勤务,推动交通大整治常态长效,落实智能派勤和执勤自动报备制度,提升重点时段、重要区域交通管理见警率、管事率、规范率。
(二十)做优公安窗口服务。结合推进公安“一网通办”,深化“综合窗口”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派出所“综合窗口”入驻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不断扩大政务服务受理范围,让群众“进政府一扇门、办个人大小事”。推进“综合窗口”网上审批流程再造,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返回前台出件”模式,提高窗口办事效率。深化窗口规范化建设,开展窗口星级评定,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六、落实派出所综合保障
(二十一)加强警种管建管援。按照“上级服务下级、机关服务基层、警种服务属地、后台服务前台”原则,对专业警种的工作方法、勤务机制、管理体制等进行系统化再造,加强警种“制度、业务、手段、智能化”专业建设和“警力、装备、技术、智力”战略支援,给予派出所最大限度支撑,着力提升派出所战斗力。
(二十二)推进“警务中台”服务体系建设。在分局和派出所推开“警务中台”服务体系,完善“警务中台”运行机制,配强派出所数据警察岗位,支援范围逐步覆盖110接处警、案件侦办、巡逻盘查、社区警务、治安管理、人口管控、窗口服务、交通管理等全领域。推进警种“警务中台”建设,为一线综合执法民警提供客服式数据服务。
(二十三)确立固本强基的考评导向。突出做强基层、做实基础的考评导向,以基础防范和隐患整治为重心,完善派出所绩效考评机制,科学合理压减属地分局对派出所的打击考核指标,严控“一票否决”事项,引导派出所把更多精力放到“除小恶治小乱破小案清隐患”上来,考评结果作为派出所等级评定和表彰奖励的主要依据。
(二十四)推动落实基层减负。固化完善非警务信息分流机制,扩大分流警情的类别范围,推动整合各类承接力量,建立“7×24”小时响应处置机制。规范警力使用管理,逐步减少派出所在重大安保和专项行动中的警力投入,严格控制抽(借)调派出所民警,严禁动用派出所警力参与非警务活动。深化“内部放管服”改革,推广治安管理服务中心、上门收押、监所体检等管用做法。落实专项行动年度计划制度,严禁向派出所下达不合理专项行动任务。建立派出所评议部门和警种的制度,推动机关围着基层转。
(二十五)优化警力配置。完善全市公安警力动态调整机制,通过新警招录、精简机关、交警下沉、专业警力下沉、体制改革后转入人员定向分流等途径充实派出所警力,确保派出所警力数不低于属地分局总警力数的52%。严格按编制配置民警,民警离开派出所岗位的,落实“先进后出”填补缺口,分配到派出所工作的新警,连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年,保持派出所民警队伍相对稳定。
(二十六)充实基层辅警力量。推动将派出所勤务辅警力量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辅警招聘、培训、使用和管理工作。坚持辅警力量下沉,新招聘的勤务辅警原则上配置到派出所辅助一线综合执法,社区保安员、交通协管员、社区综合协管员等力量,除保留少数协助开展专业勤务外,其余全部下放至派出所。
(二十七)加强基础设施保障。科学编制实施公安装备、基建“十四五”规划,按照《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建标100-2007)》要求,推进派出所及社区警务室办公、生活用房等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加强派出所装备警械室建设,规范派出所装备管理。地理面积较大的派出所,可以因地制宜设置街面警务站。强化一线执法执勤用车装备保障,确保每个警务责任区不少于1辆执法执勤用车,有条件的派出所可以配备电动自行车,全面配发、不断优化一线综合执法民警单警装备。加强经费保障,满足派出所日常运作所需,推动制定派出所辅助力量经费保障、装备配备标准,满足实战需要。
七、锻造派出所高素质过硬铁军
(二十八)加强派出所党建工作。突出政治建警,加强忠诚教育,开展系列主题活动,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加强派出所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广泛建立党员“先锋岗”“示范岗”,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充实壮大派出所党员民警队伍,锚定“四个铁一般”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民警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根据职数情况和工作需要,派出所所长可以进街道(乡镇)党(工)委班子,不分管与派出所工作无直接关联的其他工作。
(二十九)配齐配强派出所领导班子。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好配强派出所领导班子,优化班子年龄、专业结构,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使派出所真正成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孵化器”。研究明确加强派出所领导班子配备的工作意见,结合派出所队伍规模、业务需求、实际任务等,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派出所领导班子。坚持干部从基层出,新任所长一般应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建立所长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实行新任所长集中培训和派出所领导班子分级分批轮训。
(三十)提升民警业务能力。突出实战实用实效,深入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围绕派出所各项业务工作,通过实操实训、网络自学、现场送教、比武竞赛等方式,使派出所民警熟练掌握应知应会技能,练就“四懂四会”(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信息应用、懂群众心理,会排查化解、会执法办案、会管理服务、会宣传发动)基本功,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民警适岗能力。建立派出所工作专家人才库,为属地主战提供智力支撑。依托上海公安学院和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加强派出所培训、实践基地建设。律师
(三十一)落实惠警服务措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出台更多惠警措施。健全民警远途通勤跨区交流、容错纠错等机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派出所民警提职晋升、评先创优、立功受奖,派出所立功受奖比例不低于占属地分局警力比。鼓励设立党员活动室、所史陈列室,举办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营造和谐融洽的警营文化氛围。
(三十二)坚持全面从严治警。严明纪律规矩、加强监督执纪,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深化细化基层党组织“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整治出警迟缓、处警敷衍、不如实立案、管理不上心、服务走过场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从严查处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着力纯洁派出所队伍。
八、加强新时代派出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市局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治安总队。各分局和市局有关部门要对照市局模式,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派出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市局、分局党委建立定期研究派出所工作的制度。
(三十四)强化统筹指导。建立健全派出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会审准入机制,凡是涉及派出所工作的政策制定、指挥关系、勤务标准、业务规范、警力配置、绩效考评等,以及警种部门向派出所下达现行机制以外工作任务的,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审核提出意见后,报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三十五)完善联系制度。健全市局党委成员以及各分局、各警种“一把手”联系派出所制度,每年联系不少于2个派出所,定期开展蹲点调研、实地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搜集掌握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后提出对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