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发文字号】【发布日期】2008.04.17【实施日期】2008.04.17【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银行、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产抵押登记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房产抵押注销业务的办事流程及承诺时间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房产抵押注销申请表、办事流程等内容已作更新,具体内容请在5月12日之后,登录杭州房产信息网(www.hzfc.gov.cn)中的“政务公开-办事指南”、“网上办事-网上办证”栏目查看。
二、单位存量房抵押注销、在建工程抵押注销两类业务的承诺期自5月15日起调整为3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