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日期】2011.06.07【实施日期】2011.06.07【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根据《关于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申请相关事宜的通知》,期货经营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代其所属拟申请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机构初审
1、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行业信息管理平台”),填报、核对并审查申请人在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中填报的有关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审核申请人参加期货投资分析考试时是否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学历,将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扫描至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中的“学历证明”栏目中。
3、审核申请人是否在期货业务岗位工作满二年,并出具证明。
4、审核申请人最近三年是否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并出具证明。
5、将以上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二、机构提交申请
机构完成对申请人在协会“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中基本信息的填报审核后,登录“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中的"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管理"栏目,选中申请人,点击“申请资格” 操作。
三、协会审核
协会对机构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协会在机构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四、资格公示
对于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协会为其办理投资咨询从业资格注册,分配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编号,并通过协会网站或指定媒体进行公示。
五、日常管理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日常管理,适用《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则(试行)》。